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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60万公职人员参加网络学法大考

2017-12-05 新疆法制报


  12月1日起至12月4日,全区预计有60万公职人员集中利用“法宣在线”网络平台或手机APP参加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

  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历来都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适应“互联网+法治宣传”新形势、加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新疆此次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内容包括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法宣在线”)所列的《2017年全疆网络学法用法必学内容》,具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安排部署等。

  按照要求,参考人员为具有自治区无纸化学法考试学号且日常学分达5000分的全疆各单位、各部门公职人员。参考人员通过计算机登录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或用“法宣在线”手机APP登录考试。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卷卷不同,试卷满分100分,共45题。考试时间内,参考人员有两次答题机会,成绩取最高分值。凡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正式考试和正式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可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者,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作为领导干部任用、提拔和奖惩的参考依据。

  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强调,此次考试是对我区各级国家工作人员阶段性学法成效的检验,各地、各部门要做到应考尽考、一个不少。为方便参考人员参加考试,正式考试周期为4天,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年度考试的单位,应向县以上同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参加补考。全区各地、各部门国家工作人员要端正考试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代学代考,一经发现取消成绩,并予以通报。



图片来源于网络 版权归作者所有

作者:《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陈磊

编辑: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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